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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08年法硕专业招生简章
 
08-07-02 09:56:19 来源: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作者:

北方工业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

  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方工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高政法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我校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文件规定,在北方工业大学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招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即工作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计划名额

  我校2008年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为50人。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然后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6月20日之前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由学位中心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但不能在两地同时报名。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如在录取后发现,也将予以除名),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律实际工作或相关工作的工龄证明(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函寄至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也可面送北方工业大学第五教学楼601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网页(http://www.ncut.edu.cn)进入“招生就业”一栏,下载《法律硕士招生简章》附1《资格审查表》,也可来我校索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法律硕士”。

  五、考试方法、时间

9 7 3 1 2 4 8 :

责任编辑: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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