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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第六届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义、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作为“上海五国”合作的主要任务。1999年8月,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五国”元首会晤上,进一步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偷运武器、贩卖毒品等跨国犯罪活动”的任务职能化。鉴于当年8月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发生宗教极端组织劫持外国人质的“巴特肯事件”,12月在比什凯克举行了五国执法部门领导人安全合作与协作会议,成立“比什凯克小组”,形成了“上海五国”机制下由各国职能部门的专门协调机构。2000年7月,“上海五国”元首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连年受国内极端宗教活动祸患的乌兹别克斯坦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此次会议。随着国际大环境和本地区内局势在几年内发展与变化,“上海五国”领导人一致认为,现有的已有的会晤机制已不能适应地区与多边合作的需要,建立一个正式的地区性国际合作组织的需要开始提上议事日程。2001年7月,“上海五国”成立后的第六次国家元首会议再次于上海举行,“上海五国”正式升级为上海合作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作为六个平等的成员国的一员加入了这一合作机制。在这次会议上,六国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将“上海五国”时期开始倡导的平等的国家关系、合作的安全形式、互利的协作目的等地区合作构想,提炼、浓缩为著名的“上海精神”——“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六国领导人还共同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突出安全先行、合作反恐的政治安全合作主题,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等概念均做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并使地区合作机制中安全合作在目的、任务、现任、程序等内容上首先规范起来,《上海公约》并规定了有关合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化和法制化时期的开始。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第二次元首会议上,又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向正式的国际性地区合作组织的机制化目标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同时,此次会议还决定将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机构,从组织基本法规和组织常设机构两个方面将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建设引入实质性阶段。在2003年的上海合作组织莫斯科元首会议上,各国元首签署的《宣言》及其他一些保障和推动组织机制化的文件,将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反恐机构的组建进程,并于2004年初正式开展工作。自此,上海合作组织步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组织。 2004年1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成立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东道国有关领导人、六国外长、协调员、一些国际组织代表及部分驻华使节应邀出席,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秘书处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的初创阶段正式宣告结束。上海合作组织从此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一个成熟、自信的地区力量,正在大踏步地登上国际舞台。 2、“和谐世界” 2005年4月,胡锦涛出席亚非峰会,第一次提出“推动不同文明友好相处、平等对话、发展繁荣,共同构建一个和谐世界”。胡锦涛出访俄罗斯,“和谐世界”被写入 《中俄关于21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 。“和谐世界”第一次被确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共识,标志着这一全新理念逐渐进入国际社会的视野。2005年9月15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重要讲话,就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发表了四点意见:第一,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第二,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第三,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第四,坚持积极稳妥方针,推进联合国改革。2006年8月,胡锦涛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指出,推动建设和谐世界,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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