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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第六届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专题十四、第六届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 1、2006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上海合作组织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周年和它的前身——“上海五国”机制建立十周年。会议由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主持。成员国元首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观察员国领导人伊朗总统内贾德、蒙古国总统恩赫巴亚尔、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印度石油和天然气部长德奥拉,主席国客人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独联体执委会主席鲁沙伊洛、东盟副秘书长比利亚科塔等,出席和列席了会议。首先是成员国六国元首举行小范围会谈。接下来是包括成员国、观察员国领导人和受邀嘉宾一同列席的大范围会谈。各成员国元首、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德广、观察员国代表和客人依次在会上发言。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德广观察员国领导人伊朗总统内贾德、蒙古国总统恩赫巴亚尔、印度石油天然气部长也先后发言肯定上合组织在本地区发挥的积极影响。本次峰会批准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国际信息安全的声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的决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条例〉的决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07年至2009年合作纲要〉的决议》、《关于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境内组织和举行联合反恐行动的程序协定》、《关于查明和切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境内参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人员渗透渠道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决议》和《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成员行关于支持区域经济合作的行动纲要》等10个文件。通过了一系列有关本组织人事和组织问题的决议,批准努尔加利耶夫(哈萨克斯坦)自二〇〇七至二〇〇九年担任本组织秘书长。与会成员国元首一致商定,明年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将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本次峰会后,吉尔吉斯斯坦将成为上海合作组织的主席国。 2、2006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宣言”指出:“过去几年的工作为本组织稳定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第一,顺利完成了机制和法律建设任务,确保本组织有效发挥职能。第二,展开安全领域的密切合作,中心任务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非法贩运毒品,应对非传统威胁与挑战。第三,制定了区域经济合作长期计划和方向,明确了成员国经济合作的目标、优先方向和首要任务,建立了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第四,奉行对外开放、不针对第三方和不结盟原则,积极与像本组织一样愿在平等、相互尊重和建设性基础上进行合作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以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 3、2006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六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共创上海合作组织更加美好的明天》。 (1)胡锦涛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5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第一,“我们全面深化了各成员国之间的睦邻友好和信任,为组织健康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第二,“我们建立了以元首、总理、外长会议为核心的决策机制和秘书处、地区反恐机构两个常设执行机构,使组织具备了较为完善的运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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