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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08-04-10 14:32:29 来源:来我网 作者:

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10%至130%。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考生资格审查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的少数民族名称及代码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北京师范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在读研究生如打算报考,必须先办理退学手续。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研究生;2、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

  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后须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

  七、招生人数

  招生目录上各院系所、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计划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教育部下达规模数,我校根据生源及初试成绩适当调整各院系所及专业招生人数。

  目录上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30%。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不招单考生。

  八、住宿

  硕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的宿费标准为1800元/人年。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

  2.北京地区考生须上网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凡因通信地址未填写、填写不详、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准考证等未能及时收到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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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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