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首页 | 新闻中心 | 考研主站 | 考研数学 | 考研英语 | 考研政治 | 考研图片 | 社区论坛 | 考研问吧 | 同路期刊 | 教育书城
英语主站 | 英语四级 | 英语六级 | 商务英语 | 外语考试 | 托福考试 | 雅思考试 | 司法考试 | 教育博客 | 考研资料 | 就业职场

注册论坛会员 注册资源站会员

 
 
北京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8-04-10 14:25:58 来源:来我网 作者: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九、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申请硕博连读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十一、校本部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参考标准为: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207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7100元/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3500元/年)。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172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3600元/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0000元/年)。

  2.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

  4.除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学费以外,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须按上述标准缴纳学费。

  5.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请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十二、学生住宿

  1.2008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软件学院和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三、调剂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招生咨询

  北大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部分参考书目可在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网页(grs.pku.edu.cn/zs/zs_ss.html)查询;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mss@pku.edu.cn,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zsb@pku.edu.cn。医学部电子邮件为zsyjs@mail.bjmu.edu.cn

9 7 3 1 2 3 4 8 :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相关新闻
    无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
 
网站精华
 
 

下载《同路》网络版期刊或订阅最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人员招聘 | 联系我们 | 合作链接 | 渝ICP备06004721号

来我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