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县)的农村学校培养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师资,以此提高农村学校师资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培养方式
部分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到指定的高校取得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生先到指定的扶贫县农村学校任教3年,取得教学实践经验,再到高校学习1年硕士研究生课程,之后回到原任教农村学校边学习、边工作,并完成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在原任教农村学校至少继续工作到2013年7月服务期满。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工作;
(二)20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三)志愿到扶贫县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四)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及其它相关专业。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四、推荐学校
扶贫县所在省(区、市)内能够开展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开展“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推荐免试工作的高等学校。
五、培养学校
扶贫县所在省(区、市)内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高等学校。
六、扶贫县及农村学校名单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
七、选拔时间及程序
选拔时间:2007年9月-10月20日。
(一)本人申请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部门领取并填写《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填表时注意事项:
1.只能填报指定的培养学校;
2.填写登记表则表明本人志愿到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任何一个扶贫县学校任教。
(二)学校推荐
推荐学校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并考虑扶贫县学校对学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在限定的名额内择优推荐。
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在本校网站和公众场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未经过公示的学生,推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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