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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8年调剂通知
 
08-03-17 16:11:35 来源:来我网 作者:本站

高校名称 undefined undefined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调剂专业 接收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考生
是否有公费名额
截止时间

  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我校部分专业生源不足有部分调剂名额,欢迎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具体事宜如下:

  一、 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满足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标准;

  2、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3、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考生的待遇

  1、对成绩优秀考生,按计划内录取,享受公费;

  2、根据考生全部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确定复试资格;

  3、对家庭确实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酌情给予减免培养费或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注:我校研究生培养费(2.5—3年)共计8000元/生。

  三、调剂程序

  1、登录我校研究生部(ges.lnpu.edu.cn/zsjy/tjsy.php)的调剂系统,提交相关信息;

  2、国家2008年考研分数线公布后,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yz.chsi.cn),通过“网上调剂”填报调剂志愿。有关复试信息,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上述网站或电话咨询。

  四、接受调剂的专业

  我校接收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考生,具体专业可电话咨询。

  五、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3-6860939, 6863108,6863308

  传真:0413-6860939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吴老师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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