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
(一)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一致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调整充实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全会决定,徐才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增补陈炳德、乔清晨、张定发、靖志远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要点解析:
1.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三个关系”)。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2.党的执政能力:
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3.党执政五十五年的主要经验(“六条基本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第二,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第三,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第四,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五,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第六,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4.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5.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四个‘执政党’”):
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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