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9月开考

时间:2008-06-16 13:28:17 来源:江南晚报 作者:沈仁
 

    2008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已经开始,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14日,开考级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日。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English Test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设有PETS―1(其中PETS-1下设一个附属级PETS-1B)、2、3、4、5五个级别,是面向社会的、开放的、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非学历性的英语等级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2级或PETS―3级考试,只要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即可免试自学考试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

  报考者不受年龄、学历、职业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选择任意级别报考。考生不必从低到高逐级报考,但每次限报一个级别。笔试和口试既可以同时报考,也可以单独报考。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到本地设立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报名。有保留成绩的考生须同时持有上一次考试的《PETS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单项报名手续。
  
    PETS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部分。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及格。在一次考试中,同一级别笔试和口试都合格的,将发放相应级别的《PETS考试合格证书》,只有单项合格的(笔试或口试),将获得《PETS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合格证》,并可将此单项合格成绩保留到下一次考试中,如果下一次考试中另一项合格,也将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如果下一次考试中另一项不合格,将不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且前一次的单项合格成绩将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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