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首页 | 新闻中心 | 考研主站 | 考研数学 | 考研英语 | 考研政治 | 考研图片 | 社区论坛 | 考研问吧 | 同路期刊 | 教育书城
英语主站 | 英语四级 | 英语六级 | 商务英语 | 外语考试 | 托福考试 | 雅思考试 | 司法考试 | 教育博客 | 考研资料 | 就业职场

注册论坛会员 注册资源站会员

 
 
东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08-03-21 09:39:46 来源:来我网 作者:本站

4万元/年。

  2、由研招办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向各招生院系下达各级奖助学金指标数,各院系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进行第一学年的等级评定。其中,

  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不参加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经调剂复试被录取的考生一般不享受奖助学金。

  经破格复试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享受奖助学金。

  3、从第二学年起,将由院系和导师对所有普通培养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业绩一年一评,学校按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对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但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参加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六、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系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和解释;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东南大学

  2008年3月

 

9 7 3 1 2 3 4 8 :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相关新闻
    无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
 
网站精华
 
 

下载《同路》网络版期刊或订阅最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人员招聘 | 联系我们 | 合作链接 | 渝ICP备06004721号

来我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