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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08-03-21 09:29:43 来源:来我网 作者:本站

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因课题需要,需增加招生名额,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7、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单考生)、部队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国防生、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方式, MBA联考考生只能录取为自筹、委培两种方式。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事前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所有录取的自筹、委培硕士生均须签定自筹、委托培养协议书。

  10、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实行委托培养形式,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自筹培养。其他考生是否实行自筹经费培养,要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

  8、除本校支教团保送生外,对其他录取的考生,我校今年不实行保留入学资格。

  9、单考生(含强军计划)、MBA考生、统考生的招生名额不得相互调剂使用。强军计划的录取原则是:积极努力,实事求是,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计划。今年下达给学院的强军计划名额按1:1比例下达,未录满的强军计划的名额由学校收回上交教育部。

  11、各学院可以从录取考生中选拔部分初试成绩相对较高、复试成绩优异、有较好培养前途且在考生自愿的原则下实行硕博连读,并签定硕博连读协议书。具体名额由学院自行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12、录取结果,包括专业、是否获得奖助金等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以便其决定是否同意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也要及时告知本人。

四.校内调剂

  1、调剂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中进行,跨学科不能调剂。

  2、研究生院按照达到学校基本复试线下发复试名单及考生信息表,学院按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复试线或复试完毕后,须将未上学院复试线及复试后未被录取考生信息表及时退回研招办,以便这部分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3、调剂时,生源有缺额的学院应及时将调剂信息公布在本院网页上,考生根据学院发布的信息进行选择并到学院报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到研招办领取复试考生信息表组织复试,有表方能复试,避免考生同时在多个学院参加复试,导致学院重复录取,请各学院务必按程序执行。

  4、调剂录取的考生占录取学院的招生名额。

  五.奖助金评定

  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执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18号)文件,新生奖助金评定范围为免试生、保返生、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委培生、强军计划及单考生、MBA考生、应届本科国防生等不参加学校奖助金评定。

  六、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届时,各学院通知考生按时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项

  1、各学院务必于4月5日前将所有复试录取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未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及时送研招办,以便未录取考生参加校外调剂。

  2、各学院录取时签定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协议书最迟在4月15日前由学院收齐后交研招办。

  3、已经录取的免试生、统考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参加今年的就业,应在2008年9月按时入学。如果学院有此类情况发生,将在2009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减少该学院的免试生名额和招生名额。

  4、对拟录取的考生调档工作由各学院进行,可在考生复试时将调档函发给考生本人。

  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试题内容和命题教师姓名应对外严格保密,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6、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电话:029—82668893,电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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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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