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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08年硕士生复试通知
(2)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 (3)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查,确定是否拟录取。 4、保留入学资格 鉴于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算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可以6月中旬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 鉴于我校学生宿舍床位紧张,不能满足每个学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条件、费用高低等),原则上只为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床位。家在本地、但不具备走读条件、需要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南京大学2008年硕士生住宿申请表),经有关院(系)汇总信息后,向学校申请,由学校房产处根据房源情况确定是否予以安排。 2008年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管是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生)只要住校,就一律缴纳住宿费(住宿费的高低与住宿条件的好坏有关),且要服从学校安排,不能随意挑选房间和床位。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硕士生复试通知附件.doc 为保证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既维护考生权益,又维护学校声誉,特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鼓励各院(系)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 二、复试组织 各院(系)的复试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计划内与计划外人数)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的计算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调剂生),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以及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科目改革试点的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可以放宽到150%。 按照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南京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参见: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以及必要的实验技能等)两种,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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