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首页 | 新闻中心 | 考研主站 | 考研数学 | 考研英语 | 考研政治 | 考研图片 | 社区论坛 | 考研问吧 | 电子期刊 | 教育书城
英语主站 | 英语四级 | 英语六级 | 商务英语 | 出国英语 | 托福考试 | 雅思考试 | 最新专题 | 教育博客 | 考研资料 | 就业职场

注册论坛会员 注册资源站会员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08-03-20 14:46:17 来源:来我网 作者:本站

占1/3),以最终考试成绩(考生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发拟录取通知、调档函、合同(一式三份)或自筹协议(一式二份)等。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排名及时确定考生的奖助金等级。委托培养的考生应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证明;确定录取专业。

  ⑽、复试结束后,学院于4月4日前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并提交“重庆大学2008年拟录取数据库”,同时提交学院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

  ⑾、凡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发“人事档案调档函”,索取考生人事档案。

  ⑿、凡委托培养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一式三份)。

  四、录取

  1、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2008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非定向、非委托培养(不含应届生)考生必须是人事档案已调到学校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生、委托培养考生,必须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5111935

  注:电气工程学院的复试分数线是以学校的工科分数线为准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9 7 3 1 2 4 8 :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相关新闻
    无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
 
网站精华
 
 

下载《同路》网络版期刊或订阅最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人员招聘 | 联系我们 | 合作链接 | 渝ICP备06004721号

来我网络 版权所有

ipt" src="http://js.tongji.cn.yahoo.com/683449/ystat.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