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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占1/3),以最终考试成绩(考生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发拟录取通知、调档函、合同(一式三份)或自筹协议(一式二份)等。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排名及时确定考生的奖助金等级。委托培养的考生应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证明;确定录取专业。 ⑽、复试结束后,学院于4月4日前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并提交“重庆大学2008年拟录取数据库”,同时提交学院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 ⑾、凡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发“人事档案调档函”,索取考生人事档案。 ⑿、凡委托培养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一式三份)。 四、录取 1、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2008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非定向、非委托培养(不含应届生)考生必须是人事档案已调到学校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生、委托培养考生,必须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5111935 注:电气工程学院的复试分数线是以学校的工科分数线为准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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