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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通知
来我网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布关于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说明,请点击查看学校网站原文。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根据初试科目的改革,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探索科学的多元评价考核体系,开展系统的复试业务培训,提高复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复试时院系应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 二、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A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B类考生:工作单位在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 说明: 1、各院(系)可在满足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院(系)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2、一志愿上线考生是否能参加复试,请上网查询(yzb.buaa.edu.cn/)或向报考院(系、所)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查询方法相同; 3、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将于四月初公布。 4、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非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责任编辑:zhaotingting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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