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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通知
 
08-03-14 09:29:05 来源:来我网 作者:未知

  (二)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外语、政治 业务课 总分
诉讼法学 50 90 340
应用心理学 50 150 300
教育经济与管理  50 180 330
自然灾害学 50 90 340
企业管理 50 90 320

  (三)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外语 政治 业务课 总分
比较教育学 60 50 210 335
教育经济与管理 50 50 210 335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60 90 280

  二、复试分数线的调整和复试名单
上述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全校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院系所可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不仅要达到上述基本分数线要求,还要达到所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和院系所规定的其他要求,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将于近日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敬请留意)。

  注意:我校不给考生寄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三、复试安排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复试将在3月29、30日举行。法律硕士、MBA和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28日为统考复试考生报到日。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报考院系所报到(各院系所联系方式、地址一览表)。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工商管理硕士(MBA)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证明。其中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08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0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08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6)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7)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推荐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按协议在入学前进行资格复核。

  3、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的,可申请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体检不合格且短期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入学资格。

4、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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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ule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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