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侃英语学法(三)

时间:2008-05-22 10:53:03 来源:无忧雅思网 作者:
 

    各位网友,你们好!昨天收到一网友的伊妹儿,问道,“英语学习到底有没有诀窍?”好,今天就侃这个话题.我学英语是自学的(第一期话题中已讲到),胡乱瞎撞,想当然地按照汉语语法和词序来组合英文句子.你可以想象弄出来的是什么了!带着一大堆问题进了大学.可也真是入饥似渴地学习,将原来学习中想不通的问题,一古脑儿地砸向老师.比如说,我问道,按月支付工资的短语中“按月”是:by the month , 当然由此可证,就应该有诸如:by the year, by the pound ...而我的翻译作业中:Some sorts of fruit are sold by the weight. 老师却把the划掉.问为什么? 然而比我年龄小了许多的老师,大概是教学经验不足的缘故吧,对我的问题他们解释是:它们应该是这样使用.我再追问什么.年轻的老师潇洒地耸耸双肩,“I’m so sorry.”

  大概到了大二,通过无数次出错的分析、查阅资料以及对英语习语的研究和阅读量的增加,某一个早上我突然发现,学英语应该learn而不是study!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原来我的英语学习钻进入了死胡同,想“举一反三”走捷径!大家都知道,learn是学习模仿某种技能技巧;study是钻研,研究之意.我们学英语学会人家怎样表达某一个意思,从而达到彼此交流的目的.人家有固定的表达方式和习语,你必须尊重人家的语言习惯,尽量去模仿,去learn!即使是你认为语法不通也不要去较真.就拿我们国人的国语来说,有几多是经得起语法的分析呢?口语中又有多少符合语法规则呢?略举一例吧:天气炎热,你对同学说,“走,到树下躲阴去!”你是躲开阴凉的地方么?冬天,你又对同学说,“好冷哟,去晒太阳!”你的本事也真大,居然把太阳都弄出来晒了!但我们谁都听得懂,因为这是母语,而老外却伤脑筋了!再看下面几个句子,The population of China is larger than that of USA. He has a poor (ill) luck. It is quite impossible to finish the work in two hours.在英语中的修饰语则与汉语大不相同,不能用汉语的表达习惯来“推测”英语中的表达法.英语中用“large ,small”修饰population,表示“多,少”;用ill,poor修饰luck表示“坏”;而impossible只能用quite修饰.

  学英语者在犯“举一反三”的同时经常犯“想当然”的毛病.以为老外和咱中国人一样的思维,因此在用词和翻译时会闹出令人捧腹的笑话.鲁迅先生早在三十年代曾写诗讽刺过一位著名的翻译家,这位翻译家就是犯的“想当然”的毛病.将Milky Way(银河)译成“牛奶路”,而成当时的大笑话.在我教英语的生涯中,无数次的看到学生犯这个毛病,同时也无数次的提醒我的学生不要“想当然”,不要“举一反三”.举几个最常见的“想当然”例子吧,当学了构词法后,都知道动词加后缀则变成名词.如:sing → singer(歌唱家),work → worker(工人),beg → beggar(乞丐).因此一看到 cooker,boiler就将他们译成:厨师和沸腾的人,哈!这不是笑话了吗!前者是“炊具”,后者是“锅炉”.把 rain cats and dogs(倾盆大雨) 译成:“下猫儿和狗儿”或译成“猫儿狗儿遇上雨”把voice box (发声器)译成“音箱”就顺理成笑话了.学生知道,a bit = a little(一点点),因此想当然地举一反三了,not a bit = not a little 而正确的是:not a bit (一点也不= not at all),not a little (不少,相当多= much),这不,相差十万八千里了!我们再看一个例子吧,"在湖边"英语是这样表达的:by the lake . 我的学生是这样翻译"重庆在长江边上."Chongqing lies by the Changjiang River. 用by 这儿是犯了"想当然"的毛病,应用 on才对.

  因此学英语最好不要去“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多收集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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