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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家行政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名结束后,省录用主管机关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减少指标的职位和取消考试的职位,并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7月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5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8年7月15日—7月19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8年7月19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根据招考部门要求安排)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 7月2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5:00—17: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城市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省会城市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晋团联发[2004]3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中青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和晋人字[2006]99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参加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者,于2008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持派出单位出具的证明、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的成绩可于8月3日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2、专业测试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 责任编辑:chenzhuo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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