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口语考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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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目标
• 为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从 1999 年 11 月起已在部分城市开始实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 • 申请参加口语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经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的在校生,且六级成绩在 75 分及以上或四级成绩在 80 分及以上 • 四、六级口语考试 2004 年已在全国 28 个省市的 34 个城市设立了考点 • 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给证书,证书分为 A 、 B 、 C 三个等级,成绩低于 C 等的不发给证书
一、评分标准
CET-SET 主考在评分时使用以下标准: 二、语言功能 CET-SET 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予以测量。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仅列举其中部分的语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来 相互交流 态度 劝说 感情 存在 空间描述 时间 发表意见和看法 争辩 三、考试形式 CET-SET 考试分三部分: 四、输入信息 CET-SET 考试运用以下两种形式的输入信息来产生信息差: 五、标准描述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Sample Paper
Topic Area : City Life Part 1 (5 minutes) Examiner:
Part 2 (10 minutes) Examiner:
Part 3 (5 minutes) Exam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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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例说明:
考 生 手 册 一、考试简介 1.1 考试性质 1.2 考试对象 1.3 考试形式
1.4 试题构成
1.5 考试成绩 1.6 合格证书 二、考生须知 2.2 注意事项 2.4 考试地点 2.5 考生培训
四、证书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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